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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征文

发布日期:2012-09-05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高一(13

法,一个真实而抽象的名词。多少人经得起它的束缚啊!俗语道:“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三纲五常,亘古不变,流传至今,影响甚远。法律是神圣而不可轻蔑的。法律是唯一而不可亵渎的。

然而,由于严重的左倾错误,文革向法律发出了挑战书。人们的生活进入深渊,法律被肆意践踏,部分文学作品被亵玩。可想而知,法律已没有尊严,如同虚设,成了一个没有血液的躯壳。也许你会说这是那个时代的悲哀,那么如今走在社会潮流的世人为什么还是对法熟视无睹呢?

还记得档案室那一宗宗违法案例,即使时间的灰尘会湮灭它的模样,但是法律面前它终究会原形毕露。血的面前、利益的面前法律是公正的,它会给任何受害者一个交代。是它告诉我们世间仍存正义,是它告诉我们一切罪过都会有所果,是它告诉我们世界依旧井然。

当月黑风高的夜晚降临时,血的色彩是那么无助。随着身影的倒落,汽车的扬长而去。也许你们会感慨人性的悲哀,但又是谁促使这一幕发生的呢?

是法,令人畏惧的法,是责任,令人无法接受的责任。可正因为有了法,才使世间秩序更井然。世间多了一份公平、正义,多了一份神圣,不是吗?

法如家,给了我们一份安定之感,法如阳,给了我们一份希望之感,法如水,给了我们君子之魄。是它,让我们对未来有所期待。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