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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2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建设规划》和《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度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类别和对象

1.年度考核:对在职在岗的江苏省特级教师、连云港市名校长(名师、模范班主任)、连云港市优秀校长(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港城名师按照相应类别参加考核。

2.周期考核:连云港市骨干校长(班主任、教师)。

因工作变动无法履行其职责的,个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参加考核,同时放弃相应称号和相关待遇。

二、考核组织与管理

按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建设规划》的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培养与考核。今年是“333工程第一周期建设完成之年,也是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周期考核之年,考核结果作为进入第二周期培养的依据。

1.江苏省特级教师、连云港市名师(名校长、模范班主任)进行年度履职情况考核。连云港市优秀校长(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进行年度履职情况考核。

2.连云港市骨干校长(教师、班主任)进行周期履职情况考核,由县教育局和学校按程序进行预考核,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考核。

3.各校要切实加强对被考核对象在本校履职情况的全面综合考核,重点考核被考核对象在本单位内的履职情况,各学科课程基地重点考核被考核对象在基地建设中的作用发挥。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1.各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安排合理安排考核工作日程,及时通知本单位考核对象按时递交考核材料,并开展好各项工作,

2.被考核对象对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实事求是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考核表》。

3.被考核对象按照考核表内的项目顺序,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编排页码,简易装订。材料要精炼合理,达到要求即可。

4.“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提供2010-2012年度材料,分三个年度按要求分册装订。其它被考核对象提供2012年度材料。

5.学校要做好对被考核对象的民主测评工作。参加测评教师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80%,格次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类。

6.学校对所有上交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学校考核意见,确认无误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将纸质登记表或考核表在校内公示、电子稿在校园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统一将考核对象所有上报材料报送县教育局。

7.县教育局成立考评组,按照梯队类别对考核对象材料进行复审、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并分学段、学科排序汇总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考核汇总表》。

8.县教育局将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9.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县教育局考核工作进行复查、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同时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周期材料评审。考核结果在网上公示。

10.“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经考核合格者,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考核结果与使用

根据《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申报评审高一层次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

2.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下一年度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市“333工程培养对象称号予以取消,特级教师报省教育厅建议取消称号。

3.“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有两个年度考核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即认定为周期考核不合格,不再授予第二周期的第三层次称号,并取消享受的待遇和培养资格。

五、其它

凡在培训培养期间因各种原因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以及在考核中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按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各单位在1024日前完成本单位考核部署组织工作,1031日前完成考核人员的材料整理收集,113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和民主测评工作,提出学校考核意见,并将纸质登记表或考核表在校内公示、电子稿在校园网公示3天;学校在117-13日之间上报相关报表和教师考核材料

联系电话:87800728 87800730,电子信箱:dhjyjrsk@126.com

附件:1.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考核表

2.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考核汇总表

3.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4.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统计汇总表

                                                   东海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