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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谢芳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3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谢芳丽,东海县芳丽水晶贸易公司有限公司总经理。15年前一场车祸夺去了她的双腿和左臂,但她没消沉和退缩,而是选择了自强自立,开始了轮椅上的创业之路,办文印店、淘宝网创业、成立水晶贸易公司,实现自己的梦想和人生价值,先后被评为东海县、连云港市、江苏省三级自强自立模范,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江苏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她的事迹作了报道。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向谢芳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向谢芳丽同志学习活动,具体活动要求:
一是准确把握谢芳丽同志先进事迹精髓。学习她坚强自信、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以顽强的意志力和恒心与困难作斗争,以乐观向上的精神搏击人生风浪,以坚定的信念、不懈的追求做生活中的强者,做开拓创新路上的勇者;学习她自强自立、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艰难的境遇中找准人生定位,以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面貌迎接困难和挑战,奋起开拓,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学习她诚实守信、艰苦创业的优秀品质,用诚信的态度,做到心地真诚,行为有信,做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诚信公民,做具有强烈事业心的创业者、建设者;学习她知足感恩、无私奉献的思想境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个人理想追求同服务社会紧密结合起来,自觉为民服务,无私奉献社会。
二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民主生活会、教师座谈会、征文演讲、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从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查找差距,进一步增强教育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板报、橱窗、网络平台等平台,宣传谢芳丽同志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激发全体师生工作和学习热情。
三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校要将学习谢芳丽同志的先进事迹与教育现代化创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等工作重点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获得精神营养,激发活力,增强干劲,促进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1.谢芳丽同志先进事迹
2.谢芳丽同志日记选摘
东海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