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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东海县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5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快乐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2.鼓励创作以“学雷锋、树美德”活动为重点,以“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为主题,反映广大未成年人“爱祖国、爱江苏、爱家乡”真挚情感的优秀童谣作品。

3. 童谣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区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

二、活动步骤

 1. 征集创作对象:各中小学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生、“五老”人员、民间团体和个人,开展优秀童谣的创作。

2. 推荐上报:各中小学上报3-5首优秀童谣,填写《优秀童谣推荐表》文字稿和电子稿,统一报至县教育督导室(913房间),电话:87800796,邮箱:dhjyjddshi@163.com,上报截止时间为320

3. 组织评选: 3月底,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汇总征集的童谣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予以表彰,前20名报送到市里参加市级优秀童谣评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中小学要明确一名副校长负责此项工作,要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举措,精心组织,努力提供高质量的,为广大未成年人所喜爱的优秀作品。

 2. 严格把关。各中小学要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保证质量。作品请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或学校。

附件1、优秀童谣推荐表

附件2、童谣文字版式

东海县文明办

东海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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