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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9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全面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维护我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3月份在全县教育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学校的各类设备、设施、建筑物、车辆、水电气、公共卫生、危险品、周边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二、排查方法

在县教育局统一部署下,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校具体落实。各校在排查过程中,要明确排查环节,登记备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310日至20日,各校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填写《事故隐患登记表》、《危险源点排查登记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汇总表》,并建立安全隐患台帐。

(二)330日前,各校将填好的《事故隐患登记表》、《危险源点排查汇总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汇总表》和《挂牌重大事故隐患申报表》按时上报县教育局安保办311室(书面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稿发至:jyjabb@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细化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内容,认真总结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训,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严格措施,深入推进。

集中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是降低隐患存量、减少事故发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各校要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安全总体工作之中,强力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监督,强化责任

县教育局将组织督查活动,并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学校将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因排查不力未能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而酿成责任事故的,将实行事故责任倒查,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东海县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工作实施方案

      2、事故隐患等级划分和危险源点分类

      3登记表、申报表、汇总表(共4份)

      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东海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