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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三周期第三层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6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要求,按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建设规划》安排,从2016年到2020年,开展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三周期建设。现将第三周期第三层次人员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骨干校长:全市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校级干部。

骨干班主任:全市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班主任。

骨干教师:全市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一线教师及教科研人员。

对原仅获得市“333工程”第二周期第三层次称号的人员,在申报类别不变的情况下采取考核的办法进行确认。另文通知。

江苏省特级教师、“港城名师”、市“333工程”第一、第二层次高层次人才、市“领雁计划”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不在推荐范围。年内,市教育局将出台政策,实现“领雁计划”和“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互通衔接。

民办学校教师按地域,可直接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申报。

二、推荐和评选名额

根据《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建设规划》梯队建设目标和推进现状,从今年起,为突出“重师德,重教学,重实绩”的政策导向,着眼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地域、校际间的均衡性,第三层次人才遴选原则上由学校、县区依据相关条件和程序直接推荐入围,并专门为教学教育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开辟“绿色申报通道”。第一、第二层次人才遴选继续实施竞争性评选。各层次人才培养周期由1年调整为2年,“333工程”第三周期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培养周期为20163月至20183月,名师(特后)候选人培养周期为20183月至20203月。“333工程”第二周期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周期履职考核延缓至2018年进行,届时同时评选市名师、名校长、模范班主任。其余未被授予第一层次称号的考核合格人员并入第三周期第二层次人才培养系列。

本周期拟新增“333”工程第三层次中小学推荐人选1600人左右,其中骨干校长、骨干班主任、骨干教师分别150名、450名、1000名左右。立足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职业学校(含市体校、艺校等大中专院校)新增推荐人员单列,共80名。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今年起,启动幼儿园系列人才专项队伍建设,幼教系列教师不再申报本周期“333”工程。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新增推荐名额主要根据各县区中小学专任教师队伍规模以及“333”工程高层次人才所占教师总量以及学段、学科教师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见附件一。

三、推荐评选条件和政策要求

申报、推荐评选条件和办法,原则上按照《连云港市中小学“333工程”高层次人才评选办法(试行)》执行。现就有关政策要求强调如下:

1.重视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近三年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竞赛、评比、培训等活动中,因各类违纪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2.校级领导、教科研人员作为学科教师梯队推荐的名额不高于总数的20%;校级领导必须坚持上课。正职校长近五年每学期周课时均在2课时以上;副校长能承担本专业学科教学任务,且每学期周课时不少于同学科教师的三分之一。原则上副校长不得申报学科教师和班主任系列。考虑到个别业务特别优秀的副校长成长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第二层次培养对象评审中,依然在副校长岗位的申报人员,经自主申请、年度考核合格后,可以由校长系列转入教师系列。

3.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均截止到2015123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至发文之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均不列入推荐评选范围。

4.各县区、直属学校的推荐人选原则上要从县(区、校)本级梯队中遴选产生,并获得骨干级以上称号(直接申报人员除外,具体要求见第6条)。凡未开展梯队建设的单位,将酌减推荐名额。原“333工程”第一周期、第二周期第三层次人才周期履职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申报。

5. 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综合类表彰和市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学基本功及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能、教学信息化比赛、创新大赛、创业大赛以及课堂教学大赛等材料长期有效。

6.为鼓励教师长期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突出“重师德,重教学,重实绩”的政策导向,在“333工程”第三周期第三层次培育对象遴选时,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一线教师,学校、县区可直接按照分配名额推荐申报:

1)骨干班主任

在基本条件具备且无违反第一条相关规定,教龄在20年及以下的教师,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受论文、课题等其它条件限制,经学校审核评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可以直接申报骨干班主任:近五年所带班级受到市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1次;本人获市级及以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村小、完小班主任所带班级受到县级表彰1次或本人获县级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2)骨干教师

在基本条件具备且无违反第一条相关规定,教龄在20年及以下、满工作量、从事过本学段大循环教学的一线教师,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受论文、课题等其他条件限制,经学校审核评价、县区认定后,直接申报骨干教师:近五年获市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或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获得省级及以上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能、教学信息化比赛、创新大赛、创业大赛一等奖以及省课堂教学大赛(“两课”评比)示范课获得者;乡村(村小、完小)教师获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县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一等奖。

3)教龄在20年以上的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不受论文、课题等其他条件限制,直接推荐申报骨干班主任或骨干教师:在现职教育教学岗位上,满工作量、从事过本学段大循环教学和毕业班教学,班主任工作或学科教学业绩突出,工作实绩、工作态度、责任心为同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广泛认同。

直接申报人员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自主申报、群众测评、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最终上报人员,真正为敬业精神强、教学教育实绩突出的教师提供政策关怀和自我发展新平台。各县区要科学分配此类人员的学校推荐名额,原则上必须力争确保每校(具有独立建制法人的学校)至少有一名直接推荐申报人员。

7.各县区在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充分考虑到学段因素、学科均衡和地域差别,尤其要注重向薄弱学科倾斜。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等)所占比例分别控制在20%35%45%左右。原则上乡镇学校的推荐人选所占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0%

职业学校推荐人员由县区师资部门按照分配名额统一组织推荐上报。

四、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学校组织学习评选条件和有关文件。符合条件人员自主申报(或单位推荐),对照要求准备材料,学校负责审查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和材料真实性,确认无误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

2.各学校通过材料评审、师生测评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申报人的师德及教学实绩的量化考核,并经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推荐人员名单以及《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选情况简介表》必须在校内公示、电子稿在校园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3.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依据打分表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评审,全面考核,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类别排序上报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认定,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研究审批。

5.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组织领导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的推荐评选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小组,负责本区域、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评选推荐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教学专家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其中教育教学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80%。县区级推荐评选小组不少于11人,校级推荐评选小组不少于7人。

3.在推荐工作中,要层层建立责任制,严格坚持标准,按照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评选质量。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荐资格,并按《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予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4.在对候选人进行民意测评时,本单位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90%,同意票数超过80%以上方可推荐。测评结果要及时公布或公示。

5.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总结推广他们教书育人的好经验、好作风,以推动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六、其它

333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在310日前,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到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庆德,电话:0518-85822163

电子信箱:zzc003@126.com

相关文件、表格及材料要求,请登录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