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我县教育教学工作的先导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进一步浓厚教育科研氛围,推动“晶都名师”工程的实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 省“教海探航”论文竞赛奖励: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100元。
2. 省“师陶杯”论文竞赛奖励:一等奖400元,二等奖100元。
3. 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50元。
4. 发表于《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光明日报》等报纸文章:每篇奖励100元。
5. 出版论著:视其质量,按500元、1000元、2000元不等予以奖励。
6. 中央教科所规划课题(主课题):结题奖励2000元(以结题证书为准)。
7.省教科院规划办课题:结题奖励500元(以结题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