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学校微信

  |  

当前位置:教育科研 > 上级文件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学“青蓝课程”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8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学“青蓝课程”展示活动的通知

                                          连教办师[2013]3号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学“青蓝课程”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按照自主申报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确定了2013年度市级“青蓝课程”(见附件1)。

其余申报课程已汇总在连云港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网上公布。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课程资源,制定本单位的活动方案。所有课程均可从全市申报人员课程中选调,被选调人员应自觉服从安排。

二、组织管理

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青蓝课程的组织、考核和管理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本级活动的组织安排、考核和管理工作,并协助承办单位做好部分市级学科课程展示活动。

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青蓝课程”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其具体职责为:

1.在活动开展前一周,按照附件2的样式,做好活动通知(电子版)报教育局师资处,对全市发布;在活动开展前三个工作日领取主讲教师证书、参训学员结业证书;按照附件3的要求布置活动场地。

2.负责对承办的课程进行学员满意度调查(附件4),并通过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收集参训学员的反馈意见。

3.负责对参训学员的管理与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市统一印制的培训结业证书。

4.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青蓝课程”实施情况反馈表》(附件5)、学员签到簿(附件6)连同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其它

1.所有执教者均计算市级公开课(观摩课、学术讲座)一次,并作为年度业务考核内容依据。讲座类按每小时1.5课时计算,上课类按每小时2课时计算。

2.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青蓝课程”实施效益进行现场评估,评选优秀课程和优秀组织单位,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评选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优秀课程主讲人将优先选送参加国家、省级专项培训。

3.市教育局将对承办市级课程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请各县区教育局、各承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照公布的项目计划,认真组织,确保“青蓝课程”展示活动的顺利实施,并将活动实施情况及时反馈到连云港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1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学“青蓝课程”展示活动安排表

附件2:连云港市中小学“青蓝课程”展示活动通知(样本)

附件3:连云港市中小学“青蓝课程”展示活动组织要求

附件4:连云港市中小学“青蓝课程”学员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5:连云港市中小学“青蓝课程”实施情况反馈统计表

附件6:连云港市中小学“青蓝课程”展示活动学员签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