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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及读书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7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2018年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论文写作及读书活动,教育科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教育科研的积极性,促进新课程改革,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及读书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参评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良好。

    2.主持研究省市县级教科院(所、室)及以上课题(2018年在研或结题的)。

    3.论文发表或获奖。2018年在教育主流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市公布的论文界定范围为准)或在2018年获省“师陶杯”“教海探航”及市“五四杯”论文评比中获奖。

(二)评选办法

    1.根据评选标准,个人申报。

    2.申报人填写《2018年度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师德、课题、论文和其它教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材料目录(见附件3)。

3.学校负责申报人相关佐证材料真实性的审核。

4.由各学校先行组织评选。学校根据名额分配,择优上报,局组织评审确定表彰人选。

5.2018年获省“教海探航”特、一、二等奖,获省“师陶杯”特、一等奖,获市“五四杯” 一等奖的教师即为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不占用学校名额,也不用填表。

二、关于读书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 “教师暑期阅读随笔”征文活动,并已上报读书征文。

2.2018年度读书节活动中表现突出。热心推动教师或学生读书,带动更多的教师读书研究,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读书竞赛活动获优秀成绩等。

3.积极参加论文评选活动,2018年在县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或参加县级及以上专业论文评比中获奖)1篇以上。

4.其他条件:是单位读书活动积极分子,每年读书达一定数量;注重读书与研究相结合、读书与工作相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果优;在学历进修、教育研究、论文写作、网络科研、学术讲座等方面有鲜明的个性。

(二)评选办法

1.自主申报。各校在教师中宣传读书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教师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填写申报表(附件5),按照评选条件顺序整理申报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6)。

2.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评审条件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上报。

3.评审表彰。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推荐上报对象,对照条件进行评审,确定表彰人选。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2019118前所有申报人将个人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稿)、个人申报佐证材料(装订成册)送交教科室(1)邱主任处,电子表格发:q_f_j0923@163.com

 

东海县教育局教科室

二〇一九年一月七日

友情提醒:

教研工作先进个人及读书活动先进个人表彰不得兼报。

 

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目录.rar
文件类型: .rar 6563d0aecb941849b9ce1d62cf128417.rar (17.74 KB)

 

附件6: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读书活动先进个人申报佐证材.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