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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优秀个人和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8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推动长三角地区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发展,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总结和推广各地区教科研工作经验,根据长三角地区教科院(所)联席会议有关精神,决定开展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优秀个人和优秀论文的评选活动。

此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我市限报名额:教育科研优秀团队3个、教育科研优秀个人4个、教育科研论文15篇。教育科研优秀团队和教育科研优秀个人不能兼报。申报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教育科研优秀团队和教育科研优秀个人的单位,学校和个人需要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3),并依据评选条件写出先进事迹自评报告,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2.申报的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要突出论点、论据、论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反映教育教学第一线的经验、成果。行文规范,文责自负。公开发表过的论文需提交发表的封面、版权页及全文;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在1万字以内。论文除提交一式三份的纸质材料(在文后注明作者、单位及手机号码)外,还要提交电子文档(文档名为序号-作者名)至dhxjks@163.com邮箱。

3.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的教育科研优秀团队、优秀个人、优秀论文汇总后统一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论文汇总表中序号与论文文档序号要一致)发至dhxjks@163.com邮箱。

请各单位111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报县教科室1009室,相关电子稿发至dhxjks@163.com邮箱,县教科室统一收取后报市,市教科所统一筛选后报省规划办。

江苏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评选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优秀个人和优秀论文的通知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推动长三角地区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发展,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总结和推广各地区教科研工作经验,根据长三角地区教科院(所)联席会议有关精神,决定开展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优秀个人和优秀论文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教育科研优秀团队的评选范围:各市(区)、县(市、区)教科研管理部门、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各学校。

(二)教育科研优秀个人的评选范围:中小学、幼教、职成教等从事教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和专职教科研人员。

(三)教育科研优秀论文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从事基础教育和职成教的学校201210月以来在教育科研中获得的成果;已获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1

三、评选数量

(一)教育科研优秀团队(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各20个左右)。

(二)教育科研优秀个人(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各30个左右)。

(三)教育科研优秀论文(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各100篇左右)。

此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请各市分别按教育科研优秀团队3个、教育科研标兵4个、教育科研论文15篇的名额报送我办,教育科研优秀团队和教育科研优秀个人不能兼报,申报材料由我办汇总后参与长三角地区统一评审。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二)申报教育科研优秀团队和教育科研优秀个人的单位、学校和个人需要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3),并依据评选条件写出先进事迹自评报告,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最后由我办审核推荐,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的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要突出论点、论据、论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反映教育教学第一线的经验、成果。行文规范,文责自负。公开发表过的论文需提交发表的封面、版权页及全文;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在1万字以内。论文除提交一式三份的纸质材料外,还要提交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

(四)请各地区将本地区申报的教育科研优秀团队、优秀个人、优秀论文数汇总后统一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

(五)申报截止时间:20151130

请各市认真组织申报,《申报表》和汇总表可在我办网站(www.jssghb.cn)下载。联系人:周英俊;电话:025-83758279;邮编:210013;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科研大楼1107室。

附件:⒈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申报表

 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个人申报表

4.第三届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优秀个人和优秀论文分类汇总表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一、教育科研优秀团队评选条件

1、学校(单位)领导重视教育科研。将教育科研作为学校(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讨论全校性的科研工作,并能带头参加教育科研,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2、组织健全。有专职机构,有专人负责,有领导分管,有独立办公室。

3、科研制度完备。有开展教育科研的中长期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落实,有教科所(室)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对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的具体要求,对教育科研工作有考核、检查制度;有课题申报、评审、成果奖励等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

4、科研管理规范。科研管理能照章办事,课题申报、论证、立项、指导、结题和成果奖励、推广等各项工作运转有序,科研档案完整。

5、科研投入有保证。科研所(室)有必备的办公设施和图书资料、电脑等设备,有固定的科研经费,并逐年有所增长。

6、科研活动正常。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举办各类科研讲座;积极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定期编印科研信息资料,及时反映本地或本校的科研动态。

7、科研骨干团队作用显著。已形成一支具有一定教育理论素质,热爱教育科研,能胜任教育科研需要,且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均比较合理的科研骨干队伍,能引领学校教师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育科研,在本单位或本区域有一定的影响和声誉,。

8、科研工作成效明显。学校科研气氛浓厚,大多数教师能承担科研课题,形成省、市、县、校四级科研网络,重视教育教学经验的总结,教职工积极撰写论文,定期进行交流,有省级以上的获奖成果或高质量的论文在刊物上发表,能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教育科研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科研专业素养。有理论水平(宽广的理论视野,扎实的理论基础,恰当的理论话语);会方法选择(懂得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选择与之匹配的研究方法深入开展研究,体现不同研究方法独特的研究路径);会学理分析(能够运用现有理论概括、解释和分析研究中发现的事实和现象,得出合规律性的研究结论,思维缜密,逻辑严谨);会文字表达(不生造词语和概念,理论话语通俗化,实践话语理性化)。

2、科研管理能力。了解各类课题申报的基本程序和规范;能及时有效地组织参与开题、中期检查、结题活动,并能根据各类活动的不同要求熟练撰写各类活动报告;以课题为抓手,有效组织开展各类科研活动;科研过程性资料完整。

3.科研服务精神。牢固树立教育科研为决策服务和实践服务的精神;服从领导和组织安排,乐于承担各类课题研究和组织开展各类科研活动;以课题为抓手,乐于带动教师共同成长。

4.在群体中的影响。在教育科研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获得群体成员认可;带动了一大批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取得了丰硕的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相关的各类教育科研成果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