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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真阅读工程”“三名”系列实绩认定方案

发布日期:2018-10-09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东海县“真阅读工程”“三名”系列实绩认定方案

 

为深入推进“真阅读工程”活动,根据《连云港市中小学“真阅读工程”实施方案》(连教办研〔201616号)文件精神,东海县教育局决定开展东海县“真阅读工程”“三名”系列(“真阅读名学生”“真阅读名教师”和“真阅读名学校”)实绩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

全县中小学学生、教师和学校。

二、认定条件

(一)“真阅读名学生”认定标准

1.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和浓厚的读书兴趣,能够影响、带动周边同学参与读书活动,经常在班级图书角、学校阅览室或公共图书馆借阅书籍。积极参加学校和市、县、乡(镇或街道)组织的读书活动,表现出色,能按照学校、市、县、乡(镇或街道)推荐的书目多读书、读好书。

2.每年课外阅读总量与撰写的心得篇数达到规定标准。小学1-2年级不少于5万字;3-4年级不少于40万字,不少于5篇心得;5-6年级不少于100万字,不少于10篇心得;初中不少于260万字,不少于15篇心得;高中不少于150万字,不少于15篇心得。

3.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全国“语文报杯”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省“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市“翰墨书香·浸润人生”阅读征文大赛、市县经典悦读达人选拔赛、市县中小学生读写大赛、市县中小学生英语听读大赛等活动并获奖,有1-2篇相关文章在县、乡(镇或街道)级以上征文比赛中获奖或在公开刊物发表。农村学生在县级比赛中获奖即可。

(二)“真阅读名教师”认定标准

1.能够调动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阅读、理解文本,能够指导学生参与各级各类读书征文竞赛、读写大赛、演讲比赛、汉字听写大会等活动并获奖。

2.每年课外阅读总量与撰写的心得篇数达到规定标准。各学段教师不少于300万字,不少于10篇心得。

3.积极参加市、县、乡(镇或街道)相关部门组织的读写大赛、阅读录像课比赛、中华经典诵写讲能力展示会、教师课文诵读大赛等活动并获奖,经常在省、市、县、乡(镇或街道)相关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开设阅读指导公开课,有多篇相关文章在市县级以上征文比赛中获奖或在公开刊物发表,有关于课外阅读教学的课题研究。

(三)“真阅读名学校”认定标准

1. 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真阅读”实施方案,对学校推进阅读工程进行合理规划。方案的制定具有指导性与针对性。

2.重视阅读场所、环境的建设,营造浓厚、优质的阅读氛围。学校图书馆生均图书小学不低于30册、初中不低于40册,年生均新增图书1册,且有相当数量的“真阅读”工程推荐图书。学校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图书,另外,为每位语文教师配备学生必读的图书。

3.每周一节阅读指导课有效落实,有专门教师授课;构建课外阅读教学范式、课外阅读教学指导纲要等实践成果。

4.实施“真阅读”工程效果显著,在区域内产生良好影响。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学生在各级各类阅读比赛中获奖。学校在省、市、县级书香校园、阅读(语文、英语)课程基地校等创建活动中取得成功。学校能够承办市、县阅读现场会,校园“读书节”等阅读活动形成品牌,得到市县教研部门、语委办认同。

5.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家庭资源等,形成合力,不断促进学生阅读兴趣的激发、良好习惯的养成和阅读水平的提高。学校成立文学社团,编印校园文学校刊(校报),学校网页上有“真阅读工程”专栏,激发师生创作热情,展示师生创作成果。

三、认定办法

“真阅读工程”“三名”系列采取自下而上、层级推荐的办法进行认定。在校、乡(镇或街道)扎实开展读书活动,层层评选表彰的基础上,以乡镇(含县直学校)为单位向东海县教育局教研室推荐申报县级“真阅读名学生”“真阅读名教师”和“真阅读名学校”的人选及学校。

1.个体申报。各学校、各老师、各学生对照“真阅读工程”“三名”系列认定标准自行申报,填写相应申报表,并形成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2. 乡(镇或街道,同时含县直学校)推荐。各乡(镇或街道)、各县直学校要严格依据“真阅读名学生”“真阅读名教师”和“真阅读名学校”认定条件,坚持标准,认真推荐,严格审核,公开公示,以实绩认定点燃广大师生的读书热情,促成读书习惯养成。可适当向农村学校、教师、学生倾斜。

3.县级认定。县教研室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材料,确定县级“真阅读名学生”“真阅读名教师”和“真阅读名学校”,县教育局审核后网上公示名单,公示期结束后进行认定。

四、其他

1.各乡(镇或街道)、各县直学校参照《东海县“真阅读工程”“三名”系列实绩认定方案》认真筹备,积极申报。

2.县教育局教研室将于每年6月-7月,对“真阅读工程”“三名”系列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