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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19-08-31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摘要:造成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既与学校的运作和学生本身有关,还与教师心理健康、法制意识、传统观念、社会地位和当前应试教育的“指挥棒”等有关。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法律的健全,现代教育学生的手段已从严格体罚学生发展到多方式多层面的深入了解学生,由爱感动学生,用言行影响学生。下面是笔者对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两大方面的看法。

关键词:体罚学生;原因分析;对策建议

三字经中提到: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其意为:生养孩子却不严加教育,这是父亲的过错。教育学生要求不严格,这就是做老师的懒惰了。这里的严格是什么意思呢?严厉地体罚学生吗?在中国自私塾起,教师体罚学生的工具,从戒尺、到教鞭,从打手到拳打脚踢,从面壁思过到罚站。这种所谓的严格要求学生的做法,对吗?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法律的健全,现代教育学生的手段已从严格体罚学生发展到多方式多层面的深入了解学生,由爱感动学生,用言行影响学生。

 

一、分析中小学体罚学生现象的原因:

一)学校处理不严变相放纵

由于教师工作的特殊性以及人们对体罚学生现象的不良认识导致处理教师体罚学生案件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1.教师工作本身具有特殊性

“身正为范”,为了维护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光辉形象,也便于教师今后开展工作。学校处理教师体罚学生现象时难免处理不到位,有护短心态。

2.体罚学生被视为责任心强

学校认为体罚学生的教师工作责任心都较强,且教学效果好,自然一美遮百丑嘛,只要不出大事,随他去吧。

3.学校的领导睁只眼闭只眼

“不管黄猫黑猫,能管住老鼠的就是好猫”,只要能把学生管住,教学成绩好,不给领导添麻烦,就是好老师。

(二)学生行为凸显“猖狂”

1.学生“懒”病很突出

有些学生如果不采取措施就不完成作业,甚至不学。而面对有些教师把学生管住了,考试分数就上去了,这样的残酷现实给了很多教师更大的挑战。

2.学生故意捣乱,逆反心理强

现在的中小学生攻击性很强,面对教师的善意劝阻,只会让这些无知的学生认为是教师无能。没有顾及教师的权威与尊严,学生一意孤行。且这类学生具有很强的带动性,这就需要教师及时督促、管束,无奈之下教师只好亮“杀手锏”,采取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也是最原始的“体罚”来宣泄压抑的情感。

(三)教师心理问题突出,法制观念淡薄    

中国的发展有赖于教育,更需要教师的辛勤工作,但培训、待遇、评聘、负担等各种问题困扰着教师,带着重重包袱,他们“跑”不起来,我国的教育又怎能“飞速发展”?国家还没有出台能保护教师的一部真正的法律,没有为广大教师撑起一把有力的保护伞,越来越高的工作强度,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越来越低的社会地位,评职、晋级、加薪、培训……很多问题困扰着广大教师。正是有着这么多的社会压力,才使得许多教师的情绪易波动,容易把怒气发泄到学生身上。教师的心理状况会影响其自身的行为表现,他们的精神状态、生活态度、心境等都会通过行为表现出来。

教师心理健康状况不良主要是从思想、感情及行为三个方面表现出敌对。明知没有必要,但又无法摆脱的无意义的思想、冲动和行为;烦躁、坐立不安、神经过敏、紧张等躯体表征;心理和行为有非常明显的异常。这些心理问题都会造成教师体罚学生,影响教师把学生没当"",而视为为一个物,一个发泄的工具。教师的心理健康是其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关注教师的教育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改善教师的内心状态,能有效地促进教育教学工作。

学生是具有公民权力的个体,他享有一个公民所拥有的一切权力,另外,国家还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来保护学生的权利和利益,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与教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个别教师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视学生人权,采取许多非法的手段来解决教学中的问题,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做法是不恰当的。

(四)传统陈旧的师生观根深蒂固    

在中国历史上讲究“一日为师,终生为父”,“鞭子底下出人才”。因此,在历史上用各种方法惩罚学生的现象是常见的。有的教师虽然执教于现代社会,却视这种师生观为当然。有位新分教师向一位老教师请教如何当好班主任,这位老教师“明确”地指出:“必须有威严,不能给学生好脸色,调皮捣蛋的学生必须根治,如果学生不怕你,那你就什么也做不好。”此时可见陈旧教师观影响之深。

家长授意壮了胆。在学校内部,教师获得了父母所“授予”的权利:拥有了教育、惩罚学生的权利。古语云: “黄荆条子出好人”,“玉不琢,焉能成器?”。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并成了所谓的“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子女被看成父母的私有财产,几乎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严是爱,松是害”的观念还很流行,不少家长都要求教师管严些,管严些是对学生的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因此教师认为体罚学生似乎是“分内之事”。

(五)教师社会地位的影响不可忽视

在北京师范大学许燕教授主持的有关调查中发现:现在很多教师一周要上20多节课,有的达到30节以上,他们不仅工作压力大,而且社会对于他们的要求和期望值也普遍偏高。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特别容易出现职业枯竭感。在没有调节渠道或调节不利的情况下,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出现就很容易理解了。我国中小学教师近1200万。如果我们跟过去相比,中国教师的社会地位、待遇福利确实提高了,但如果我们横向比较,我国教育资金投入在总量、比例和人均指标上严重偏低,与我国目前经济实力不相称。

(六)应试教育的影响不容忽视    

“鞭子本姓竹,不打书不读,不打不成才,一打分数来”。这一古老的应试教育方式在今天的课堂中仍然具有鲜活的生命力。

从道理上讲,考试是教育结果测试的检查手段,是为教育服务的。但是由于社会总是以此为依据来区分各个学校教育结果的好坏,界定学生的升学以及他未来的工作岗位,所以考试对每一个学生和学校多非常重要。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中,教师的工作业绩,也是由学生的考试成绩来决定。在体罚学生的教师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学校的教学骨干,他们往往在学校里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甚至是超负荷的工作。之所以频频发生体罚学生的事件,除了受简单教育方式影响外,巨大的压力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而这一因素目前还没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对策建议

(一)学校实行评价动态管理

1.确立学校领导监督制

学校领导要亲自挂帅、统筹全局,设立领导小组,各层面齐监督、共评议通过评价促师德师风建设。组长、副组长随时抽查,临时深入各班"突然袭击",检查教师体罚学生的情况等。

2.学校领导检查定时制

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对教师进行定量与定性评比相结合的评定,记录教师在道德中的成绩和不足。不足之处给予书面通知,从而督促教师改正,以达到提高师德师风水平的目的。

3.实行学生评教师制

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面向全校学生,以班(或年级)为单位评价教师,并让学生提出对教师的要求。

4.实行家长评教师制

家长会期间,采用问卷调查形式,由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班级发放调查表,收取调查表,做到家长与被评教师完全隔离,给家长们一个自由评议空间。

(二)确立学生违纪惩戒制度

各校针对学生重大违纪特点,结合当地教育现状提出相应的惩戒细则,交家长委员会、教代会、学生会讨论通过,并交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应法律服务机构等进行审核、通过。也可在班内制订一些行之有效的纪律(如魏书生:“对于迟到的同学的处理就在休息时给大家唱一首歌,稍严重的违纪就要求学生做一件好事”等),由学生自己讨论通过,借助集体力量来约束学生。

设立“矫正中心”。由家长委员会、教代会、学生会共同选举代表产生。对于重大违纪、攻击性强的学生可交由 “矫正中心”矫正 。必要时还可以邀请家长参加,进行矫正。矫正攻击性行为有效的方法主要有:创设适宜的环境;教会他们宣泄侵犯性情感 ;干预他们的侵犯事实;培养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心理调节法;自我教育法;增加学校生活的吸引力;开展青春期教育。家长还可以通过奖励 、批评教育 、沟通等对其进行矫正。总之,学校、社会、家庭三者密切合作,协调教育,根据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以转化学生的不良行为。

(三)教师要学会自我心理疏导

我们常讲的,对学生要进行心理疏导,那么我们很多教师普遍存在着心理上的障碍(或者说是不平衡)。

首先要给教师减负,从生理到心理的全方位“解放”。教师也应该放松情绪、及时倾诉、保证足够的睡眠,通过定期运动等方式来缓解压力。其次要摆正教师的位置、心态,与学生做朋友,做“平等中的首席”。最后要做到“心肠热”而“头脑冷”,要有热心、信心、恒心。

(四)转变落后思想观念,强化教师职业道德

在现时期,我国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发展既包括生理的发展,也包括心理的发展。对学生实行体罚,危害直接作用于学生身体,更重要的是它必然影响着学生心理的发展。可见那种企图靠体罚学生身体取得暂时教育效果的做法是无效的、错误的。

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转变落后的思想观念。首先要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加强自身修养。强化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教师从内心深处要求自己把工作做好。要求自己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热爱教育事业,就要从教师自我做起,率先垂范。孔子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韩愈说:“以一身文教,而为师于百千万年间,其身亡而其教存。”因此教师要在各个方面为人师表。

(五)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让每位教师都有一个较为宽松的工作环境,解决好教师的工资问题,解决好教师的住房问题,解决好他们的培训问题,解决好国家法令法规规定的教师的基本的物质规定。既然是提高教育的投入,要发展高水平的教育,那么,就必须先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要舍的投资。要想让教师安心的工作,把自己安心献给教育,献给学生,必须给他们一个能让他们安心下来的待遇,不然,体罚是很难避免的。当然,教师也要不追求名利,敬业乐业,无私奉献,教师待遇问题尚未妥善得到解决的情况下,倡导师德,大讲奉献,大讲艰苦奋斗精神,尤为重要。

(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应试教育的教学目标是如何提高成绩,淡化了德育、体育、美育等的教育,而素质教育的教学目标却在于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身体和心理等方面的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为社会的发展而服务。要想从根本上杜绝体罚现象的发生,就必须从教师和学生的内在素质入手。只有教师真正的从内心去爱学生,爱教育,把学生各方面的发展都看作是自己工作成果,那么,体罚的现象自然就会慢慢好转了。

我们提倡用“惩戒”而不是“体罚”,惩戒是指“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可以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惩罚方式,它的目的、手段、方式和产生的效果与体罚有本质的区别。优秀教师的伟大之处,在于他能够自觉用一种坚定的责任感迫使自己去克服种种困难,积极地采取合理的教育方式,是在两者之间寻得某种平衡。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格,能培养学生抵制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爱心、尊重和理解,是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所以一位好教师的产生才显得难能可贵,因为他在教书育人过程中要不断地自觉进行自我教育,不断地提升自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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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夸美纽斯(捷克)著,傅任敢译,《大教学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3]龚乐进:《素质教育下的教师道德》,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11

[4]卢梭(法)著,李平沤译, 《爱弥儿》,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5]杜威(美)著,王承绪译, 《民主主义与教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6]郭振有:《教育督导与素质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