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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装备示范校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6-04-13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东海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2016〕25号

                                                                     
 


 

关于开展教育装备示范校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装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县教育装备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教备【2015】1号)要求,现就我县开展教育装备示范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教育装备示范校创建工作的认识

  教育装备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推动教学改革的物质和技术保障。加强教育装备建设,提高教育装备水平,是实施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教育装备示范校建设,有利于引导各校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育装备工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为学校办学提供更好的物质和技术保障;有利于引领教育装备工作不断创新,主动适应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面推进县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以教育装备现代化促进教育现代化。

  二、教育装备示范校创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以促进学生学习和学生发展为宗旨,以教育装备现代化为统领,以健全装备保障为基础,以技术支持服务为重点,以装备机制创新为突破,总结推广示范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装备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综合保障服务能力。坚持按标准实施教育装备建设,把教育装备建设、配备、管理、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区域一体,系统推进,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教育装备建设工作体系和运作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推行“标准+特色”教育装备发展模式,支持优化教育装备结构,鼓励装备管理方式创新,因地、因校制宜打造特色装备亮点。

  三、教育装备示范校创建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在学校装备达标方面起示范作用。坚持义务教育学校装备标准化配置的理念,幼儿园装备达到《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类要求;小学、初中装备达到《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普通高中装备配备高水平、高质量满足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需要,基本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要求。加大教育装备经费投入力度,在教育经费和学校公用经费中,明确教育装备经费尤其是耗材等经常性教育装备经费的开支渠道,并确保逐年增长。

  2、在规范装备采购方面起示范作用。牢固树立教育装备标准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装备采购。科学编制学校装备配备规划,认真制定装备产品技术规范,强化装备产品教育教学适用性,引导装备采购按需要、有计划实施。要规范采购程序,严把装备采购合同履约关、产品验收关, 确保采购产品质量优良。建立采购产品质量监测反馈和质量问题追究机制。组织开展装备采购相关人员专业培训和廉洁教育。

  3、在加强装备管理方面起示范作用。学校教育装备管理部门机构健全、职能明确、人员充实,学校明确一名校领导负责装备工作并配备各室管理员。教育装备工作体系及管理制度健全。定期进行学校装备风险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开展教育装备工作研究,教育装备“建、配、管、用”情况调研常态化。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教育装备管理水平和能力,装备管理信息化环境建设完备,管理信息数据得到有效利用。探索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教育装备技术专家团队,对学校装备工作和设施设备运维开展指导与咨询服务。

  4、在促进装备使用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推动教育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度应用,培养学生实验、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增强学生学习体验和感知。学校按要求开展实验教学和实践活动。学校实验教学、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体系,教师教育装备应用能力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广泛开展促进装备使用系列活动,对相关学科教师、实验教学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教育装备应用培训,教师使用教育装备的意识和能力普遍增强。推行学校实验室、专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向学生开放。探索学科教师管理使用实验室、专用教室的做法,促进实验管理、实验教学与学科教学融为一体。

  5、在特色装备建设方面起示范作用。坚持新技术新产品引领教育装备发展的理念,学校在现有常规教育装备达标的基础上,配备具有本校特色的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教学需要的装备,形成不拘一格的学校特色装备硬件环境。学校信息化装备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符合《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大力加强以特色装备配备为重点的基于课程的创新实验室(基地、中心等)建设,创设新型学科教学环境和学生自主、探究、协作等学习环境。提倡对现有教室进行适合学习方式的多功能技术改造。利用走廊、过道等空间进行学习设计、知识普及和技术装备,为学生提供与课堂不同节奏的自主学习空间。积极组织参与教育装备新技术新产品试点应用与研究。鼓励教师和学生自制玩教具。

  四、实施步骤及进度要求

  1、宣传发动。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装备示范校建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育装备管理工作者、教干和教师对教育装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了解开展教育装备示范校建设的意义、要求和条件,形成积极创造条件争创示范校建设的舆论氛围。

2、进度要求。全县各学校在2016年底基本完成创建工作,高中和县城初中在今年上半年完成,乡镇初中和城区小学在今年第三季度完成,各乡镇中心小学在今年底完成。

3、验收认定。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校进行验收,经综合评定合格的认定为“东海县教育装备示范校”。教育装备示范校验收细则另行下发。


 

  2016年3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