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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4-05-19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江 苏 省 总 工 会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江 苏 省 文 明 办

 

苏工发〔201331

                                                   

 

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

“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的意见

 

各市、县总工会、教育局、文明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我国工人阶级的优秀品质,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和其他典型的先进事迹,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教育,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蔚然成风,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根据我省实际,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大力弘扬我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广泛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教育和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观念,通过自己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是一项立足长远、关乎民族发展的教育实践活动,是以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为核心,探索创新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新方式。要努力实践,将其打造成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的新载体;要扩大宣传,将其作为发挥劳模正能量的新平台;要入脑入心,使其成为激励青少年学生奋发向上的正能量;要扩大影响,使其作为加强师德建设的新抓手。促进广大青少年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

二、主要内容

我省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有一定的基础,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陈豪同志对泗阳县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在工人日报“情况参考”上批示:“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很有意义”。我们要以泗阳的实践经验为基础,进一步拓宽活动范围,扩展活动内容,扩大活动影响,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系列活动,使其更具吸引力、感召力,成为我省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品牌。

1、让劳模精神走进校园,成为青少年成长成才的精神动力。要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宣传我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引导青少年崇敬劳模、学习劳模,崇尚劳动、热爱劳动,把远大的人生理想落实为脚踏实地的学习行动;要以弘扬劳模精神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内涵,把劳动创造美好未来的精神理念植根于青少年的思想建设中,鼓励他们学有所长、学有所用,成为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栋梁之才;要选取有影响力,有带动力的劳模典型,深入挖掘劳模先进的典型事迹,提炼成贴近青少年的小故事、小画报、小文艺、小动画等,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感染和影响青少年的思想。

2、让劳动模范与学生零距离接触,成为青少年崇敬的人生偶像。根据青少年的思想特点和行为特点,设计形式新颖的活动载体,开设劳模讲堂,让劳模走进学校、走进课堂,讲述自己的成才故事和亲身经历,用真情真事真话感染感动感化青少年学生;要发挥劳模微博等网络手段的力量,让劳模形象生活化,增强互动性,增强青少年对劳模的认同感,亲近感;要积极探索在学校配备校外辅导员、聘请名誉德育副校长、劳模与班级结对、编写励志读本、开设道德讲座等与学校教育机制有机融合的活动载体,探索常态化、长效化的活动机制。

3、让学生走出校门体验劳模工作,激发青少年创新创造的巨大潜力。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都要将劳模创新工作室开辟为青少年的第二课堂,特别是要打造成为大学生的实践基地,让劳模带领学生走出校园,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走进劳模的工作环境,走进劳模创新工作室,亲身体验劳模们务实敬业、创新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境界,体验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当代工人阶级的时代风貌,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青少年学生努力学习、勇于创新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劳模先进为榜样,坚定学习信念,树立远大理想,把个人梦想与中国梦有机结合,在成就自我的同时为国家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4、让劳模精神发挥延展效应,成为师德建设新的推动力量。 教师中不乏劳模先进,教师的精神风貌、思想理念最能直接教育和影响青少年学生。要倡导教师们学劳模、当劳模,把“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与青兰工程、学陶师陶以及师德先进评选表彰等活动有机结合,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核心,进一步提升教师爱岗敬业、奉献事业的精神境界,使广大教师自觉把追求理想、塑造心灵、传承知识当作职业生涯的最高追求,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组织领导

“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齐心协力共同推进。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强化落实责任。各市、县(区)总工会、教育局、文明办要制订规划意见,研究措施方法,加强分类指导,跟踪活动效果,总结典型经验,使活动真正开展起来,富有成效。

2、部门联动,畅通渠道。工会要发挥劳模管理的资源优势,把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事迹突出,具有先进性、时代性、代表性,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胜任此项工作的劳模先进人物认真遴选出来参加活动,积极向学校推荐。教育部门要将活动有机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积极协调学校以及劳模所在单位,畅通劳模进校园的渠道,合理安排青少年学生走进企业观摩实践。文明办要将劳模精神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资源,结合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实践活动,把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

3、认真组织,确保实效。“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重在活动过程、重在弘扬先进、重在教育引导、重在社会影响。要在做实做深上多动脑筋,多下功夫,力戒形式化、表面化现象,确保活动持续健康开展。各学校要组织制定“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活动目标,落实活动措施,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阶段性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4、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有强烈的品牌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推进,不断拓展活动面,要充分运用广播、校报、校园网络、宣传文化长廊等多渠道、多方式,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和教职工群众大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宣传活动的意义、做法、先进典型和开展成效,努力营造开展“劳模进校园”活动的良好氛围,使活动真正成为江苏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的新举措,成为促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新型载体。

  

                   江苏省总工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文明办 

                                  20131226

 

                                                    

 江苏省总工会                          2013年12月2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