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青蓝工程”是青年教师迅速成长的摇篮。近年来,“青蓝工程”活动的开展,为我县教育教学培养了一大批骨干力量。为推动“青蓝工程”活动深入持久地进行,县教育局、教育工会决定继续评选表彰“青蓝工程”活动中成绩突出的优秀师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导师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热情关心青年教师成长; (2)具有合格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一定的专业学术水平,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或有论文获奖); (4)教学能力和实绩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一定的知名度。 2 .教育新秀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注重师德修养,关心爱护学生,有上进心,谦虚好学; (2)具有合格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3)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 (4)在本校(镇)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被公认为优秀的。 二、评选要求 1.各校接本通知后,要按民主程序,从已申报的人员中认真筛选,评选出本单位一对“优秀师徒”作为申报推荐对象(没有参加师徒结对活动的教师不得申报); 2.上报时要认真填写《“优秀师徒”申报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师徒合在一起一份); 3.县教育工会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对成绩突出的“优秀师徒”予以表彰; 4.各单位的推荐材料于12月20日前交县教育工会,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 “优秀师徒”申报表 东海县教育局 东海县教育工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优秀师徒”申报表 单 位 | | 优秀导师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 | | 教育新秀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 | | 主要事迹: |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二0一三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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