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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期末、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1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关于认真做好期末、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02-01 08:36:33 来源: 作者:安保办【  】 浏览:428

 

关于认真做好期末、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县教育系统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各校要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学校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和岗位安全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立足超前防范,加强监督检查。对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增强防范意识
    各校要在期末放假前,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偷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内容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针对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各类重大活动多、人员流动性大、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车流量大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车辆”,要加强集体活动组织管理,教育学生寒假、春节期间不要参加地方组织的群众性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体性活动。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QQ、微信群等方式,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接回学生,并认真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防止出现空档,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要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孩子寒假、春节期间消防、交通、用电用气、防盗防骗、饮食卫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掌握放假期间学生的动态,不要让未成年子女单独外出,随意进入网吧、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防止发生意外。
    三、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各校要针对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学生安全特点,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活动、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消防、校舍、校车、食品卫生、用电用气、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保器械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综合整治。寒假期间停止使用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涉电设施、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要加强危化物品、实验室、贵重物品存放室的管理和看护,防止发生意外。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隐患排查,特别是严防发生冬季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
    2.加大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场所的排查整治,保证各类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应急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加强动态监管,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开展在建工地和大型集体活动排查。要加强对校园内在建施工场地、人员、脚手架、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责任到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认真制定整治计划,落实跟踪责任人,严防事故发生。要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监管,寒假、春节期间,原则上不举行大型集体活动,确有需要,也要坚持“小型、就近”原则,并严格执行报批制度,严防冬季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4.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园防偷盗工作。春节期间,盗窃案件进入高发期,各校要提高防盗意识,落实防盗措施。要做好24小时值班巡查,学校电脑、电子教学仪器等贵重物品要定点统一保管,安排专人值守,重点部位要安装红外报警器等技防设备,确保不发生被窃事故。
    四、全面确保信息畅通
    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禁制度,严防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要保持寒假及春节期间通信畅通,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教育局值班电话:87213842。
                                          

东海县教育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