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学校微信

  |  

当前位置:后勤服务 > 日常工作

学校、幼儿园消防检查要点

发布日期:2018-02-04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以及消防演练;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落实情况;是否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已经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有无人员值班;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等。

二、消防设施器材方面

是否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是否配备到位,有无压力;有没有消防水源等。

三、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方面

是否存在泡沫夹芯板;屋顶是否为柴耙子瓦房(耐火等级至少为三级);二级耐火等级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满足6要求,三级耐火等级的防火间距是否满足8的要求;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的问题;防火分区是否超标(耐火等级二级2500、三级1200,四级600平方米)。

四、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方面

消防车能否到达现场;超过两层的建筑是否设置两个安全出口、两部疏散楼梯;超过五层的宿舍楼是否设置封闭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封堵、锁闭、占用;疏散距离是否超标(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二级25、三级20、四级15;位于袋行走道近端的二级20、三级15、四级10);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不小于0.9,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1.1

五、防火分隔、室内装修、电线敷设方面

房间走道、吊顶是否为不燃材料;电器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配电箱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品;厨房和其他部位是否设置有效防火分隔等

 

 

冬季消防安全提示

一、冬季防火类

1、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冬季取暖,切勿在电暖气上烘烤衣物,电暖气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引火取暖。

2、公安部消防局提示,一旦着火,切勿贪恋财物,应迅速安全撤离火场。

二、家庭防火类

1、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2、公安部消防局提示,冬季天气寒冷,取暖请注意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清理周围可燃物;出门时请不要忘记关闭电源、燃气开关。

3、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教育儿童不玩火,家中打火机和火柴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4、公安部消防局提示,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等烧水做饭时,要有人看守,不远离厨房。燃气阀门、接头和管路连接要牢固,松动、老化要及时维修、更换。不能用明火查漏,可以用肥皂液查漏。

5、公安部消防局提示,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现场拨打手机、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三、火灾报警和逃生类

1、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

2、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遇到火灾时要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3、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火灾中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4、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走廊、楼梯被烟火封锁时,被困人员要尽量靠近沿街窗口或阳台等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通过呼救、挥舞衣物、用手电筒往向外照射等方法,发出求救信号。

四、商市场、批发市场防火类

1、公安部消防局提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2、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到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留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能够迅速疏散逃生。

3、公安部消防局提示,节日促销活动较多,搭设展台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拉接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实施,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公安部消防局提示,节前和节日期间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必须加强防火巡查检查,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培训员工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知识,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置和疏散人群。

5、公安部消防局提示,冬季夜间是火灾高发时段,营业结束时要安排员工进行一遍岗位防火检查,夜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巡查。

6、公安部消防局提示,冬季火灾多发,要及时聘请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五、电动车类

1、公安部消防局提示,近期已有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2、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类

1、公安部消防局提示,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到指定地点燃放,禁止在有可燃物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

2、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节日期间,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请关好门窗,及时清理阳台杂物,避免引起火灾。

3、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您,燃放烟花爆竹,请您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远离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