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各市食品安全办、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市政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6]12号 )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各地实际以及各部门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综治办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