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5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强化各部门、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法定职责和义务,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今年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一、活动主题:“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针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措施
(一)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各级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要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
(二)强化部门联合整治。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以
(三)共同策划媒体行动。要在
(四)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各级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 “好交警”、 “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五)积极组织社会面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驾驶考试制度改革,组织驾驶培训机构对驾校学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理念集中宣传、强化培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向每一位驾驶人告知刑法新规定、发送一次主题短信。
工作要求
(一)联合开展专题部署。各地公安、文明办、教育行政、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联合开展专题部署,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优秀宣传资料全国共享,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素材线索、积极配合中央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联动,大造宣传声势。
(二)推动业务和宣传紧密结合。各部门要将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保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明确步骤、层层推进。11月上旬到中旬为预热期,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
(三)积极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形式,围绕年度主题,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本地特点的主题活动。要强化品牌意识,主题宣传品要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要积极利用市场化、项目化模式,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安全活动,制作高品质宣传品,开展有效宣传。要通过122主题活动,形成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