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高中

江苏省四星级高中

学校微信

  |  

当前位置:党建之窗 > 党委工作

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21 来源:[db:出处] 浏览次数:

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根据《中共东海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142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长:马一新

副组长:卢佰选

  员:葛其联  陶明林  薄祥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任:卢佰选(兼)

  员:薄祥中 王正奇 郭友刚 耿建军 武海明 苗昌瑞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县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2.加强对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和先进典型宣传,组织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4.做好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县委第六督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随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要事项并提出建议。

2.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分管的支部进行调研指导的相关联系、协调工作。

3.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

4.筹备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5. 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发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对各支部宣传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做好与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的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7.收集汇总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反映和投诉,转相关部门处理。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4221